經濟部能源署今(5)日表示,本辦法採雙軌機制,分別以「既有案場精進」及「新設案場完善」為推動方向,透過示範獎勵機制,引導小水力發電融入社區環境與地方發展脈絡。在開發策略上鼓勵結合既有水利設施進行開發,以降低環境影響,兼顧環境友善與實務推動效益,同時累積制度運作與執行經驗,逐步建立具參考性與推廣潛力的開發模式。
同時在評選機制上,以「示範導向、制度引導」為核心,獎勵評分標準明確納入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等要點,鼓勵申請者強化地方溝通、降低環境影響,並提升水利、能源與公共設施的多元利用,提升案場整體效益與社會接受度。
經濟部能源署進一步說明,雙軌示範獎勵機制將逐步建立一致化的審查原則與執行標準,作為後續政策精進與擴大推動的基礎,穩健我國小水力發電應用,促進再生能源多元發展,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為國家能源轉型注入新動能。
經濟部強調,期盼透過本次「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公告,進一步提升示範案場的多元效能與可行性,並廣邀各界共同參與,一同攜手推動我國能源轉型,開創綠能發展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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