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指出,根據目前的修正案,未來發電機組許可證申請展延時,若地方政府審查延宕,許可證尚未獲同意展延期間,將無法保有「依原證操作」的法律緩衝保障,機組將被迫停機。此外,部分條文擴大地方政府管制權,授權地方可要求直接加嚴排放標準或減少燃料使用量,甚至「禁用特定燃料」發電。這表示單一地方政府的行政作為,即可限制攸關全國用電的重要電廠,影響範圍將超越單一縣市,對民生用電及產業發展構成巨大威脅。
台電強調,用電需求雖逐年增長,但發電空污排放持續在下降,電廠排放對空氣品質之PM2.5的影響已降至2.3%達歷史新低。台電呼籲,部分有心言論不應誤導全民,將電廠排放視為影響空氣品質的唯一原因。而倉促進行的修法,不但無法改善空品,還將影響國家發展及安全,絕非全民之福。
台電長期投入環保調度、設備性能提升、以氣代煤等多元措施改善空污。近 10 年燃煤電廠空污排放量已大減77%。台中電廠部分,台電已投入 441 億元升級空污防制設備,空污排放減幅達 80%;興達電廠燃煤機組已全數轉為備用,並斥資 125 億元翻新既有燃氣機組氮氧化物排放降低逾 5 成,整體空污減量達 92%。
台電重申,即便在現行法令下,台電亦始終以最嚴謹態度致力減少空污排放,成效有目共睹。面對本次修法,台電強調供電穩定是產業經濟及國家安全的根本,亦是台電的首要責任。台電尊重國會修法職權並虛心接受各方建言,但仍懇請國會於審查本案時,審慎衡量對電力穩定供應的潛在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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