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黃飛鳳今(18)日下午在高雄市議會第四屆第7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中,針對竹寮取水站旁水資源保護區堆置大量廢棄物提出質疑,直指水源保護區竟成「垃圾山」,且距離取水設施僅數公尺,恐影響伏流水水質安全,要求市府環保局立即要求權責單位清除,並建議開罰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黃飛鳳表示,她日前前往竹寮取水站了解水資源相關問題時,赫然發現取水站旁堆置大量廢棄衣物及廢棄物,現場面積不小,且靠近伏流水取水管線,讓她相當震驚。她指出,水資源保護區本應嚴格管理,卻長期堆置垃圾,顯示主管機關管理消極且不作為。
黃飛鳳指出,相關廢棄物據稱自110年起即堆置至今,113年案件已遭起訴,但現場仍以「保存證據」為由未清除。她質疑,證據保存不應成為長期放任污染風險的理由,尤其地點就在取水站旁,若遇降雨,廢棄衣物中的染料、化學物質或其他不明污染物滲入土壤,可能進一步影響淺層伏流水。
她強調,過去取水設施或許有不同結構,但目前伏流水管線與取水系統仍在周邊運作,不能以「沒有立即污染證據」作為拖延處理的理由。黃飛鳳並質疑,廢棄物內部究竟藏有何種物質,外界無法得知,相關單位更應主動釐清並儘速移除。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瑞琿答詢表示,環保局已陸續發文請橋頭地方檢察署確認證據保全及司法程序,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後續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要求產源行為人、地主及相關責任人負責清理。
張瑞琿指出,若責任人未依規定清除,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辦理代履行清除,並依法追究費用與責任。她也表示,環保局會盡速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清理期程與處理去向,避免廢棄物持續留置於水源敏感區域。
黃飛鳳則明確表示,建議環保局開罰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並要求該分署負起管理責任。她說,水資源保護區及取水站周邊不應出現長期廢棄物堆置,尤其此案已延宕多年,市府必須以更強硬態度要求權責單位處理。
黃飛鳳最後強調,水資源安全攸關市民健康,不能讓行政程序與權責推諉成為污染風險的破口。她要求環保局持續追蹤清理進度,並向議會回報具體期程,確保水源保護區回歸應有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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