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去(114)年9至11月間受樺加沙颱風及鳳凰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所帶來的豪雨所衍生馬太鞍溪的土砂複合型災害,經濟部水利署於災後即全力動員,投入大量人力與機具進行緊急搶險作業,並優先加強馬太鞍溪及花蓮溪水系河道疏濬、清淤與土方清運,確保河道通洪順暢,截至昨(9)日止馬太鞍溪疏濬 1,476 萬方,花蓮溪疏濬 372 萬方;同時辦理堤防復建與加高工程,強化堤防結構穩定性與抗洪能力,以維護河防安全,如南岸光復堤防復建工程,長度約2,500公尺,已於去年11月發包施工中,預計今年汛期前完成受損堤防復建工作,恢復原有100年防洪頻率保護標準。另北岸萬榮鄉明利村至馬太鞍溪橋上游左岸已完成約1,800公尺臨時土堤加高保護,並持續辦理約2,060公尺保護工工程加強加固,預計今年5月底前完成。
經濟部說明,後續長期治理則將從系統性治水角度出發,規劃設置高規格堤防以抵抗土石衝擊力,並興建第二道堤防暨緩衝區,以因應未來在極端氣候條件下,發生超過百年防洪頻率之高含沙水量時,有效降低洪水衝擊風險。另於馬太鞍溪橋上游河道放寬處,亦規劃設置囚砂區,以滯留洪流挾帶之砂石,減緩土砂下移至下游所造成的複合型土砂災害風險。
經濟部另提到,自去年11月11日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後,其中核定特別預算85億元主要用於強化花蓮溪及馬太鞍溪河川疏濬及系統性治水,由經濟部水利署負責執行。目前水利署仍持續不定期召開工作督導會議及現勘督導,日日管控疏濬量能與工程進度,全力確保汛期前防洪安全,除配合行政院每月召開中央協調會報、每週召開光復站工作會議及政務委員不定期視察督導外;同時跨部會與林保署及國科會合作,強化水位監測、淹水潛勢模擬與防災預警機制,提升整體應變效率。
此外,為強化災區製造業的復工能力,經濟部也提供「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補助」措施,針對機器設備修復、調校及生產場域設施修繕、生財器具修復等,每廠最高補助20萬元;並為協助受災店家及攤商減輕因災造成設備毀損負擔,以利商家、市場及早重建復工,經濟部分別提供「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及「商家援助」措施,針對花蓮縣受到災損之店家及攤商提供經費援助,同時延長申請期間至今年3月31日。同年1月7日發布「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協助災區市場復原工作,更於2月9日起加碼提供公司行號因災損報廢營業用車輛慰助方案,給予已報廢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金10萬元、機車(含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慰助金2萬元,儘速協助災區當地的商業復甦,該方案受理申請日期至今年12月31日。
經濟部強調,歷年治水工作雖已展現階段性成效,惟在極端氣候高度不確定的情勢下,持續強化防洪韌性仍是當前重要課題。河川治理是一項長期且需不斷推動的工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正是具體實例。期盼透過整體系統性治水工作的推動與跨部會合作分工,打造更安全、更具韌性的家園,讓人民生活更有保障。
發言人:水利署 副署長 王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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