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說明,原方案所訂援助範圍係依《災害防救法》公告鳳凰颱風災害區域為適用範圍,惟因宜蘭縣政府函報災情未符「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之災區劃定基準,致宜蘭縣無法劃設災區,經內政部函報行政院,陳金德政務委員即洽各相關單位了解災區商家需求及相關法規適用,依卓院長「全力協助受災民眾及企業災後復原與重建」指示,審酌宜蘭縣地區商家災情,並參考宜蘭縣政府函報「住戶淹水救助金」之鄉鎮及住戶預估數,以蘇澳鎮、羅東鎮、冬山鄉、五結鄉等4個鄉鎮最為嚴重,因此修正原核定之援助方案,納入前述鄉鎮,並於115年1月21日報請行政院核定中。
經濟部表示,為加速作業並縮短行政時程,經濟部已於1月27日請宜蘭縣政府協助辦理「先行受理」作業,縣府亦已通知上述4鄉鎮公所協助商家預先備齊相關資料。俟行政院核定修正計劃,續依規定完成審核及撥付程序。
經濟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相關行政程序順暢推進,並在符合法規及行政程序前提下,以從寬、從速、從簡精神完成撥款作業,協助受災商家早日恢復正常營運。
發言人: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陳副署長秘順
電 話: (02)23433300分機700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蔡組長群儀
電 話: (02)23433300分機740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